耕地转包合同书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宽度:
转包期限:
转包金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 年,即自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转包金。
四、支付时间
两年承包费用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全部支付完毕。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20 年 月 日之前将拟转包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合同到期 日内乙方必须退还愿土地或支付 万元人民币甲方把土体承包权无期限转让乙方;
2.退还土地可选择退还原位置同等面积同等宽度土地或者退还甲方原土地以西的土地内同等面积同等宽度土地;
3.如乙方 日内没有退还甲方土地或支付甲方 万元人民币,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加付给甲方 元;
4.承包期内,如有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和征收该耕地,所有受益归甲方,退还乙方未使用时间租金;
5.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再次转让他人;
6.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7.合同承包年限到期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合同;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乙方的承包期到时,乙方有权将草和树木等土地上附属物砍伐、销售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条款,如甲方违约,按市场价格赔偿给乙方,同时双倍返还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转包费。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之前关于此地块签定的所有合同均告无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鉴证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