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6月29日,安徽临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支持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建设的方案》,方案指出凡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实际实施项目达“一村一品”标准,每千亩带动贫困户原则上不少于70人,且贫困人员年务工收入不低于2000元/人的,新增实际流转土地价格的80%由县财政奖补,每亩最高不超过600元,从2018年起连续奖补暂定3年。
具体政策全文如下:
临泉县关于支持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建设的方案
临政办〔2018〕28号
关于支持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建设的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县特色种养业项目实施,加速特色种养业发展,增强带贫能力,促进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现就支持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建设制定以下方案。
一、关于支持贫困村“一村一品”达标项目
(一)支持发展产业类别和达标标准
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大棚和露天蔬菜(突出发展葱、蒜、姜、芥菜),中药材,薄壳山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作物,果木、花卉等产业。经营主体围绕市场需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选定其中一项原则上连片实施。达标标准为:
蔬菜:种植蔬菜大棚面积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15%以上;或露天蔬菜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30%以上。
中药材: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25%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0.8亩以上。
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25%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1亩以上。
果木、花卉:培育面积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25%以上,或全村人均果园1亩以上、花卉0.8亩以上。
(二)支持政策
凡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实际实施项目达“一村一品”标准,每千亩带动贫困户原则上不少于70人,且贫困人员年务工收入不低于2000元/人的,新增实际流转土地价格的80%由县财政奖补,每亩最高不超过600元,从2018年起连续奖补暂定3年。
“一村一品”项目区域如需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可由县政府投资公司实施,受益主体根据项目资金折股量化,分5年每年按3%的比例向村集体和贫困户进行保底分红。
多个经营主体可抱团实施“一村一品”。经营主体也可抱团贫困户,充分利用小额信贷等政策,推进实施“一村一品”。
经营主体支付就业贫困人员工资奖补按县脱贫攻坚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二、关于支持非贫困村等特色种养业项目
(一)支持发展产业类别同贫困村“一村一品”类别。
(二)支持政策
凡经营主体在非贫困村等发展特色种养业,实施面积不低于300亩,带动贫困户就业不少于20人,且贫困人员年务工收入不低于2000元/人的,新增实际流转土地价格的40%由县财政奖补,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从2018年起连续奖补暂定3年。其他支持政策同支持贫困村“一村一品”达标项目(不含县政府投资公司投资)。
“一村一品”达标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三、关于奖补资金拨付
严格履行主体申请,村公示,村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向县特色种养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申报,县特色种养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等程序后,由县特色种养业领导小组研究拨付。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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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召开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调度会议
7月18日,我县召开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调度会议,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县农委、畜牧局、林业局、菜篮子办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及具办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6月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考核情况,杨桥、邢塘分管负责人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目前我县建成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42个、达到产业发展要求的贫困村23个、达到产业发展要求的自主生产经营贫困户14600户、项目到村覆盖率达100%、项目到户覆盖率达71.6%。总体上看,我县特色种养业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呈现出健康、有序、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一是部分贫困村特色产业不突出,二是部分指标完成情况与争先进位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要紧紧围绕以上几项主要指标,找出问题所在,主动作为缩小差距,争先进位,大力支持发展贫困村(非贫困村)“一村一品”达标项目,切实抓好今年的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重点。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真正高度重视,把特色种养业扶贫作为产业脱贫的重要抓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打赢年度特色种养业扶贫攻坚战。